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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伦敦下了雷雨。
我讨厌北半球中高纬的雷雨,阴冷的天气,夹杂闪电和声。不像杭州的夏天,一阵雷雨过后,万分凉爽。裹着黑色的线衣,躲在张哥的木色的雨伞下面。
这几百日夜,在这个城市里起床,吃饭,上学,下课,say goodbye。常常夜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,常常思绪万千想起好多往事。
有人问,喜不喜欢英国。我喜欢这个城市。直直的伦敦腔,有些刻板却又黑色幽默的人,客气但却善意的问好,习惯去逛的超市和周六的集市。永远不会感到炎热的天气,路上胆子大的要命的鸟类。动不动就罢工的地铁,时不时发布的炸弹袭击警告还有惹人厌的消防演戏。没有一点顾虑,不知不觉习惯这个城市生活的方式和节奏,还有截然不同的思考方式和文化态度。
很感谢SOAS和ICC的那几个老头,大叔和大姨。喜欢把我的名字叫成shali的Peter原来是chuck bass的爹。送了我最高分的Kevin原来有三个女儿。怎么看怎么像憨豆先生的sam原来工资拿的好低。鱼眼睛的Annie也曾经是文艺女青年。水母头simon真是不是一般的爱管闲事和爱抱怨。常常自言自语的Vas见面第一句话一定是how are u today?
有一天,廖艾玛说,人开始回忆就开始老了,怎么我们一直都在回忆?狗日。我还年轻。
只是年轻人,面对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难免感慨难免抒情一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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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,像右手边白色的闹钟秒针一样,滴答滴答地走,不急也不缓。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没电了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响起刺耳恼人的铃声。
伦敦的五月末像杭州的初春。时而暖暖阳光,时而绵绵细雨。大多时候,头总要顶上几片云。西风还是潇洒的吹过,即便晴天也不见得有多么暖和。人要是在海洋性气候呆习惯了,像草儿一样,到了亚热带里便要折腾一番。
马上便是考试档期,可是满脑子却在想旅行与吃。
想要一个人去旅行。但是却要被这样那样的借口阻行。
在豆瓣上添了一溜儿要读的书单,但却总也没法都读完。想想家里堆着的都只看了一半的书,原来大部分的满足感已经在得到书的那一刻消失了一大半。又是竟又闹不清楚,是为了买书而去看书呢,还是为了看书才去买书。
你说好笑不好笑。
所以,归结一下,人嘛就是容易发贱,尤其是像我这样的。
